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合調試
在準備工作和單機調試完成的基礎上,應組織聯合大調試。主要檢查報警系統聯動邏輯關系及信號輸出和反饋是否通暢快速。聯動邏輯關系編輯要求如下。
(1)火災探測器或手動報警按鈕動作—啟動聲光報警器、接通火災事故廣播、電梯迫降、風閥打開、風機啟動、防火卷簾門下降。待火警確認后,啟動本樓內所有聲光報警器及消防廣播。
(2)火警確認后,全部電梯迫降至一層,消防電梯打開待用,非消防電梯停用。
(3)正壓送風閥、正壓送風機啟動需要一個火災探測器和一個手動報警按鈕,火警確認后啟動本層、上下兩層正壓送風口及風機。
(4)排煙風閥、風機啟動需要本防火分區內獨立的兩個感煙探測器,排煙風管溫度達到280℃ 時,自動關閉排煙閥,且聯動關閉排煙風機。
(5)防火卷簾門在防火分區周圍一次下降到位,在疏散通道上分兩次下降,第一次下降到1.8m,第二次下降到地面。消火栓系統出水干管上低壓壓力開關、高位水箱的流量開關動作可直接啟動消火栓泵,消火栓報警按鈕和本區域內任何一個探測器或手動報警按鈕動作可直接啟動消火栓泵。噴淋系統濕式報警閥組壓力開關可直接啟動噴淋泵。上述聯動邏輯信號都應能及時迅速地反饋到消控室報警主機上。
三、消防聯動控制器調試
(1)將消防聯動控制器和火災報警控制器、任一回路模塊以及回路模塊受控設備連接起來,切斷所有現場控制連線并接
通電源。
(2)按 GB16806-2006《消防聯動控制系統》要求,對消防聯動控制系統內各用電設備進行控制,反饋信號,檢查顯示功能。
(3)在消防聯動控制器處于自動、手動等工作狀態時,檢查相應狀態 ,按 GB16806-2006《消防聯動控制系統》規定,做好功能檢查并記錄以下情況。
①自檢功能以及操作級別。
②若消防聯動控制器與各模塊及備用電源之間出現連線斷路或者短路時,控制器應在100s秒內發出故障信號。
③檢查消音以及復位功能。
④檢查控制器屏蔽功能。
⑤檢查主要及備用電源自動轉換功能是否正常,且于備電狀態下,重復檢查控制器最大負載功能。
(4)使控制器T作狀態,保持在自動狀態,按 GB16806-2006《消防聯動控制系統》規定,設計聯動邏輯關系,做以下功能的檢查與記錄。
①若火災探測器發出報警信號,檢查控制器接收、發射信號情況、模塊動作、受控設備動作、受控現場設備動作以及接收反饋信號等情況。
②檢查手動插入優先功能。
(5)使控制器處于手動狀態 ,按GB16806-2006《消防聯動控制系統》規定,設計聯動邏輯關系,依次手啟受控設備,并檢查控制器發出信號、模塊動作、受控設備動作、受控現場設備動作以及接收反饋信號等情況。
(6)自動滅火控制系統(直接用火災探測器作為觸發器件)應同時按GB50116-2013《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設計規范》規定進行功能檢查。
四、消防驗收及移交
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聯合調試合格后,應對系統進行通電試運行,一般試運行5d沒有故障后,準備驗收。驗收合格后,移交建設單位物業,消防移交需要準備以下資料。
(1)消防系統竣工圖,平面圖上各探測器及模塊需要編碼。
(2)系統配置情況,系統回路數、各個回路編碼地址數量、樓層分部情況顯示。
(3)產品質量合格文件,包括合格證、檢驗報告、3CF證書及使用說明等。
(4)消防工程操作指南及規程,并對維護和值班人員進行培訓。